《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之光伏发电
日期:2022-07-08 02:55:09 浏览次数:270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底线、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市内、市外并举,落实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
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力争达到36%。大力推进光伏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充分利用农业、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土地和场址资源,实施一批“光伏+”工程。到2025年,光伏装机容量力争达到40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达到700万千瓦。加快推进奉贤、南汇和金山三大海域风电开发,探索实施深远海风电示范试点,因地制宜推进陆上风电及分散式风电开发。到2025年,风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6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达到500万千瓦。结合宝山、浦东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新建一批生物质发电项目,加大农作物秸秆、园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能利用力度,到203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4万千瓦。加快探索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等海洋新能源开发利用。大力争取新增外来清洁能源供应,进一步加大市外非化石能源电力的引入力度。加强与非化石能源资源丰富的地区合作,建设大型非化石能源基地,合理布局新增和扩建市外清洁能源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力争“十五五”期间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机管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市容局)